聯大通過決議 確認巴勒斯坦會員國申請資格

  【大公報訊】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10日上午,應多國要求,聯合國大會第十屆緊急特別會議恢復舉行。會議審議了接納巴勒斯坦為聯合國新會員國的議題,並通過了授予巴勒斯坦更多權利的決議,建議安理會以此重新審議巴勒斯坦遞交的「入聯」申請。也就是說,巴勒斯坦「入聯」問題被「打回」安理會重審。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決議通過並不等於巴勒斯坦獲聯合國正式成員國身份。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接納新會員必須得到安理會和聯大同時批准,而美國作為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擁有一票否決權。聯合國大會決議對會員國沒有約束力,而是國際意願的表達。

  在10日的表決中,193個會員國以143票贊成、9票反對、25票棄權的絕對多數通過了該決議,美國、以色列等國投票反對。

  該決議除了重申巴以問題「兩國方案」等內容外,還決定授予巴勒斯坦更多聯合國權利,包括按照字母順序就座於會員國中,有權提案並介紹提案,參與聯合國大會及其委員會主席團席位等。但決議明確表示,巴勒斯坦沒有投票權,也不能成為聯合國機構席位候選國。

  巴勒斯坦總統阿巴斯當天表示,聯合國大會支持巴勒斯坦成為正式會員國的申請,巴勒斯坦將繼續努力,爭取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

  美國4月18日在聯合國安理會否決了一項關於巴勒斯坦申請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決議草案。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當天表示,獨立建國是巴勒斯坦人民幾代人的夙願,正式加入聯合國則是這一歷史進程關鍵一步。由於美國的否決,巴勒斯坦人民幾十年的夢想被無情擊碎。中方對美國的決定感到十分失望。

  巴勒斯坦2011年9月向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的正式申請,但未獲安理會通過。2012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給予巴勒斯坦聯合國觀察員國地位。

  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接納新會員國需經安理會推薦,由聯合國大會作出決定。由於接納新會員國為實質性議題,安理會的決定需要至少9個安理會成員同意且未遭常任理事國否決。聯大表決則需要會員國三分之二多數同意。

  而身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美國一直認為,聯合國並非討論巴勒斯坦建國的地方,強調應該先由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達成協議。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